2022年 5 月23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镇鹰祺游乐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广东宇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景和检测有限公司和1位专家组织验收的中山市港口镇鹰祺游乐厂(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港口镇鹰祺游乐厂位于中山市港口镇福田七路1号第2卡,项目所在地坐标为:(东经113°20′27.49″,北纬22°35′6.48″)。项目用地面积1375平方米,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游艺设备生产,年产游艺设备360台。
本次验收的主要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主要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基本符合环评批复中(港)环建表〔2021﹞0003号中所确定的范围,项目整体验收,具体验收设备建设情况详见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申报设备与实际生产设备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数量 | 实际验收数量 | 所在工序 | 备注 |
1 | 手磨机 | 2台 | 2台 | 打磨、修边 | / |
2 | 喷枪 | 2把 | 2把 | 喷漆 | 一用一备 |
3 | 喷漆晾干房 | 2间 | 2间 | 喷漆、晾干 | 3m*6m*3m*2间 |
4 | 水帘柜 | 1台 | 1台 | 喷漆 | 5m*2m*0.8m(有效水深0.6m);两个喷漆晾干房共用 |
5 | 空压机 | 1台 | 1台 | 辅助 | /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02月,中山市港口镇鹰祺游乐厂委托广州星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申报《中山市港口镇鹰祺游乐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年02月22日,建设项目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港口镇鹰祺游乐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港)环建表〔2021〕0003号》;
2021年06月20日,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配套设施竣工完成,并于2021年12月03日-2022年12月02日对其环保工程进行调试治理;
2022年03月31日-2022年04月01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景和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对固废进行了现场勘查,并编制了《中山市港口镇鹰祺游乐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DJH2203026EB),显示结果如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中(港)环建表〔2021〕0003号要求建设完成,此次为新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由于在运行过程中,喷漆废气会堵塞滤筒过滤器,因此喷漆废气未经过滤筒过滤器处理,更改为干式过滤棉+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1.08t/d(324t/a)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进入港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水帘柜废水的产生量为(72t/a)交由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搅拌、成型风干、补原子灰、投料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苯乙烯)设置于相对密闭车间,废气通过滤筒过滤器+干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喷漆、晾干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设置于相对密闭车间,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两种废气处理后同一排放口高空排放。
打磨、修边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产生的噪声进行加强绿化、美化环境、减振降噪、封闭隔声、消声、防治噪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污染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
物。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 | 废物类型 | 废物名称 | 产量(t/a) | 处置情况 |
1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4.5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 | 一般工业固废 | 生产废料(玻璃钢板材的边角废料)、原材料(滑石粉等塑料包装袋)、滤筒过滤器收集的粉尘、废滤筒、废模具 | 1.274 | 收集后交广东泰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
3 | 危险废物 | 漆渣、饱和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物、沾染漆、树脂、固化剂的抹布和刷子、布袋除尘器 | 2.137 | 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
项目建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防雨、防渗、防漏、隔离。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2年03月31日-2022年04月01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景和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对固废进行了现场勘查,并编制了《中山市港口镇鹰祺游乐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DJH2203026EB),显示结果如下:
(一)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1、废气
搅拌、成型风干、补原子灰、投料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苯乙烯)设置于相对密闭车间,废气通过滤筒过滤器+干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喷漆、晾干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设置于相对密闭车间,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两种废气处理后同一排放口高空排放。
打磨、修边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废气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生活污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搅拌、成型风干、补原子灰工序废气、喷漆、晾干工序废气、投料工序废气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打磨、修边工序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的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要求;
厂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实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排放总量0.04296t/a,符合批复《中(港)环建表(2021)0003号》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总量不得大于0.0992t/a的要求。
6、污染物治理设施效果监测评价
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去除效率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已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在项目正常运行、工况稳定的条件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验收执行标准,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2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镇鹰祺游乐厂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13425532718
邮箱:709893409@qq.com
中山市港口镇鹰祺游乐厂
2022年5月25日
GDJH2203026EB中山市港口镇鹰祺游乐厂报告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