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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0-08-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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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29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板芙分局在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

2020年6月29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板芙分局在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专家组经现场考察、查阅验收资料、咨询讨论,一致认为项目基本按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17]008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已经获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板)环验表[2020]26号﹜。

2020年5月27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中山宇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2位专家组织验收的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中山市板芙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板芙镇深湾村顺心路南侧1号G区锌棚厂房(项目中心位置:22°22′47.84″N,113°20′11.66″E),项目用地面积3550平方米,建筑面积3550平方米。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项目新建项目主要从事家居家具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新建后年产家具1800套。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批复数量

本期验收数量

1

台式开料锯

5台

5台

2

手拉锯

2台

2台

3

修边机

1台

1台

4

三排钻

1台

1台

5

冷压床

5台

5台

6

砂光机

1台

1台

7

打磨机(手动)

20台

20台

8

打磨机(气动)

8台

8台

9

开锁机

1台

1台

10

喷枪

12支

12支

11

水帘柜

(4.6m×0.9m×1.5m)2台

(4.6m×0.9m×1.5m)2台

(3.7m×3.7m×1.6m)4台

(3.7m×3.7m×1.6m)4台

(17.5m×0.4m×1.5m)2台

(17.5m×0.4m×1.5m)2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9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中(板)环建表[2017]0089号,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19年12月建成并进入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新建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因我司立足长远发展的管理理念及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新建项目工程现已竣工,此次为新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工程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道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水帘柜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二)废气

1、开料、机加工初磨工序产生的废气(木屑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细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底漆粉尘)通过水帘洗涤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组装工序产生的废气(VOCs、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作无组织排放;4、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VOCs、臭气浓度、甲苯、二甲苯)(排放口编号:FQ-24558)、(排放口编号:FQ-24559)、(排放口编号:FQ-24560)通过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

治理设施处理工艺如下:(处理风量为20000m3/h/套)

 喷漆、晾干废气→水帘柜→UV光触媒→活性炭吸附器→风机→烟囱→达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厂房进行合理布局,声级较高的声源设置在墙较厚的厂房内,利用厂房和厂内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注意日常机械设备的检修,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须停止作业,对出现异常噪声的设备进行排查、维修。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污染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

废物类型

废物名称

产量(t/a)

处置情况

1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3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

一般工业固废

边角料和布袋收集的粉尘

16.4

收集后交由固废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3

危险废物

饱和活性炭、白乳胶桶、废油漆桶、废固化剂桶、废天那水桶、漆渣、底漆粉尘

17.6

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项目建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防雨、防渗、防漏、隔离。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根据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中山)利诚检测表190044B)可知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根据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中山)利诚检测表190044B)可知喷漆、晾干工序废气中的VOCs、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中的木屑粉尘、底漆粉尘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根据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中山)利诚检测表190044B)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外边界噪声标准限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该部分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板芙分局组织验收,已经通过验收,并获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板)环验表[2020]26号﹜。根据验收意见的函,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其配套的主体工程基本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17]008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项目已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均未对污染物排放有总量要求。

6、污染物治理设施效果监测评价

根据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德立五洲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废水、废气、噪声)(报告编号:(中山)利诚检测表190044B)结果显示:项目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各类废气污染物的环保处理设施去除效率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污染物通过环保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的情况下,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少。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德立五洲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板)环验表[2020]26号﹜及中山市德立五洲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10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德立五洲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55663

邮箱:425003463@qq.com


德立五洲自主+分局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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