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 月 17 日,中山市山态环境局港口分局在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组织召开了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专家组经现场考察、查阅验收资料、咨询讨论,一致认为项目基本按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港)环建表[2016]0011号﹜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已经获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港)环验表[2020]1号﹜。
2019年7月11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中山宇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2位专家组成的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中山市港口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中路32号二层~四层(项目中心位置:22°36′17.61″N,113°23′35.58″E),项目用地面积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50.30平方米。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项目新建项目主要从事游艺机外壳生产。年产游艺机外壳50万件。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批复数量 | 本期验收数量 |
1 | 打磨机 | 10台 | 10台 |
2 | 手磨机 | 4把 | 4把 |
3 | 水帘柜 | 6台 | 6台 |
4 | 喷枪 | 4把 | 4把 |
5 | 刷子 | 10把 | 10把 |
6 | 空压机 | 2台 | 2台 |
7 | 水泥砖池 | 1个 | 1个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委托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6年7月22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中(港)环建表[2016]0011号,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19年1月建成并进入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新建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因我司立足长远发展的管理理念及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新建项目工程现已竣工,此次为新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原环评要求晾干工序、调漆过程废气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帘柜+活性炭吸附处理高空排放,如按原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并不高,因此本次工程将晾干工序、调漆过程、喷漆过程废气处理设施改为: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高空排放,其余内容不变。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①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港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②喷漆水帘柜和修边、打磨粉尘处理废水则委托具有废水处理的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处理。
(二)废气
1、①喷漆、晾干、调漆工序废气(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收集后经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20m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FQ-24719);②修边、打磨工序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帘柜+喷淋除尘处理后20m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FQ-24718);③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总VOCs、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④定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总VOCs、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⑤补灰过程中产生总VOCs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⑥清洁模具过程中产生的总VOCs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喷漆、晾干和调漆工序废气治理工艺如下:(处理风量为10000m3/h)
喷漆、晾干和调漆废气à水帘柜àUV光解à活性炭吸附器à风机à烟囱à达标排放
修边、打磨工序废气治理工艺如下:(处理风量为8000m3/h)
粉尘废气à水帘柜à水喷淋à风机à烟囱à达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是设备运行时和原材料、成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以下相关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对附近居民区和周围声环境的影响。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②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③合理布局噪声源,将高噪声安排在远离敏感点一侧;④加强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⑤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⑥将空压机放置室内,对空压机机座采取减振措施,必要时在送风口实行消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污染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 | 废物类型 | 废物名称 | 产量(t/a) | 处置情况 |
1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4.5 | 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2 | 一般工业固废 | 沉渣 | 1 | 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3 | 危险废物 | 原材料包装物、水帘柜渣饱和活性炭、废刷子、废抹布 | 13.1 | 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
项目建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防雨、防渗、防漏、隔离。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废气、噪声)(报告编号:HX190009-1-验收)结果显示:生活污水排放口CODcr、BOD5、SS的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根据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废气、噪声)(报告编号:HX190009-1-验收)结果显示:①修边、打磨过程中废气排放口(FQ-24718)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喷漆和晾干、调漆过程废气排放口(FQ-24719)中总VOCs、甲苯及二甲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的要求。
②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最大值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总VOCs最大值均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废气、噪声)(报告编号:HX190009-1-验收)结果显示: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厂界外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制的要求。
4、固体废物
该部分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港口镇分局组织验收,已经通过验收,并获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港)环验表[2020]1号﹜。根据验收意见的函,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其配套的主体工程基本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港)环建表[2016]0011号)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项目已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均未对污染物排放有总量要求。
6、污染物治理设施效果监测评价
根据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废气、噪声)(报告编号:HX190009-1-验收)结果显示:项目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各类废气污染物的环保处理设施去除效率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污染物通过环保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的情况下,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少。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港)环验表[2020]1号﹜及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新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16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镇红泰游艺设备厂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55663
邮箱:42500346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