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坦洲分局在中山市华利高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香槟花园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专家组经现场考察、查阅验收资料、咨询讨论,一致认为项目基本按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坦)环建表[2017]0021号﹜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已经获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香槟花园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坦)环验表[2019]72号﹜。
2019年10月31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华利高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中山宇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海能检测有限公司和2位专家组成的香槟花园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中山市坦洲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香槟花园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琪环、永二村十三队(项目中心位置:22°18′30.42″N,113°27′15.42″E),项目用地面积22376.10平方米,建筑面积56350.03平方米。香槟花园新建项目主要以出售的形式将住宅楼交由住户居住,10栋住宅楼(1栋33层、1栋34层、1栋17层、7栋3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香槟花园委托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7年4月20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中(坦)环建表[2017]0021号,即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19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已完全,此次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原环评的要求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设计污水处理为300/td,但由于交楼时间、住户装修时间、入住时间与政府部门的纳污管网接驳时间存在重合,因此本次验收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污水处理量为150/td,如日后政府部门计划的2021年底纳污管网没覆盖该片区,则另需增加一套150/td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下水道;
(二)废气
①住户厨房产生的废气(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收集后经楼内专用排烟管引至楼顶排放;②垃圾堆放产生的(恶臭)在堆放过程中加强抽风,并及时将垃圾运走,减少恶臭气味的产生;ƒ停车场产生的(CO、HC、NOx、PM10)合理布局车道,严格管理停车泊位,保持进出车流畅通,项目内禁鸣喇叭,车库做好通风措施;„备用发电机产生的(SO2、NOX、烟尘)经尾气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产生的噪声源为住户及小区商铺,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布设绿化带等措施,尽量减少产生噪声污染的机会;配电房、电梯机等设备运行噪声,设备采用低噪设备,配电房、电梯机应采用有效的阻尼弹簧复合减震装置及低频隔声降噪组合,‚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在项目各车辆出入口及周边道路内设置明显的车辆引导标识,引导入住人员车辆快速、准确出入各停车区域,避免因标识不清导致车辆大规模拥堵,ƒ进入项目区域内车辆限速行驶,同时设立禁鸣标识,车辆进入项目区域范围内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污染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生活污泥。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 | 废物类型 | 废物名称 | 产量(t/a) | 处置情况 |
1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生活污泥 | 977.8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项目建有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防雨、防渗、防漏、隔离。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由于此项目目前住户还没入住不会产生生活污水,因此生活污水不进行检测,待日后住户入住再补测生活污水。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根据广东海能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香槟花园新建项目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N20191016012-1-验收)可知: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废气排放口(FQ-000242)中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标准要求;垃圾堆放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噪声污染排放情况如下:
根据广东海能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香槟花园新建项目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N20191016012-1-验收)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外边界噪声标准限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厂界外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要求,东南边界噪声标准限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该部分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坦洲分局组织验收,已经通过验收,并获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香槟花园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坦)环验表[2019]72号﹜。根据验收意见的函,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其配套的主体工程基本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坦)环建表[2017]0021号)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均未对污染物排放有总量要求。
6、污染物治理设施效果监测评价
根据广东海能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香槟花园新建项目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N20191016012-1-验收)结果显示:项目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各类废气污染物的环保处理设施去除效率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污染物通过环保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的情况下,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少。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香槟花园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坦)环验表[2019]72号﹜及香槟花园新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5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华利高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55663
邮箱:425003463@qq.com
